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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汽运公司汽车中心站积极学习宣传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发布日期:2020-01-22 浏览:3904次

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19年12月21日经安徽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,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。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,滁州汽运公司汽车中心站利用网站、微信工作群网络转发并在宣传栏张贴,营造学习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。职工们表示,要积极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去,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,争当文明有礼的滁州人,引领文明新风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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